法律词条:禁止从业
-
关注案件
福建长汀一教师猥亵儿童被判刑并禁止从业
日前,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禁止被告人邹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教育、培训、看护等与未成年人有关的职业。 2018年5月,被告人邹某与他人合伙开办长汀某教育培训补习班。10月,被害人花花(化名,未年满十四周岁女童)报名...[ 详情 ]
- 共1页1条记录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