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非法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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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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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概念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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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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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 公通字(2008) 36号)(节录) 第六十三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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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水产资源,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财富。为了加强对水产资源的保护,国家通过立法对水产资源繁殖、养殖和捕捞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国家鼓励、扶持外海和远洋捕捞业的发展,合理安排内水和近海捕捞。在内水...[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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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只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为合法,不构成本罪。 2、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与...[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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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焦点
2021年一季度检察机关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1285人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 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 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1285人,同比上升2倍。其中,长江流域14个省(市)检察机关起诉935人,占总人数的72.76%,同比上升3.5倍。司法办案中,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注重该严则严,依法惩治情节严重的非法捕捞水...[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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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焦点
最高检:对个人偶尔实施的非法捕捞行为慎用刑罚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检察机关办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有关法律政策问题的解答》。《解答》明确,要体现区别对待的原则,一方面从严惩处有组织的、经常性的或者形成产业链的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犯罪;另一方面,对个人偶尔实施的不具有生产性、经营性的非法捕捞行为慎用刑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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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焦点
两部门下发通知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 已侦破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近4000起
本报北京11月1日电 (记者黄庆畅)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通知要求,在前期清查打击取得初步成效基础上,大力推进“长江禁渔2020”二号集中打击行动,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全面排查线索,深挖积案隐案,彻查关联犯罪。对组织化、团伙化非法捕捞犯...[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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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案件
禁渔期非法捕捞 湖南双牌县6人被判刑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并当庭宣判,6名被告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二个月至三个月,缓刑四至六个月。 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1日起,湘江潇水河双牌段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常年禁捕。在禁渔令生效后,2020年7月29日,被告人何某在潇水河道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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