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反间谍法》所称“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是指境内外组织、个人的下列行为:(1)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共同策划或者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活动的;(2)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资助或者指使,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活动的;(3)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建立联系,取得支持、帮助,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活动的。
什么是“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1.本站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所分享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 微信: LawFAQ 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法律FAQ”:https://www.lawfaq.cn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