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500多次涉及40多个天猫商家 法院判决恶意投诉者赔偿8万元

2021-03-04 11:53:58 法律FAQ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法制网见习记者 王婧 投诉500多次,涉及40多个天猫商家,面对这个“商业水军”式的专利侵权投诉,阿里巴巴法务和平台治理小二迅速发现其中“猫腻”:用于投诉的专利权评......

□ 法制网见习记者 王婧

投诉500多次,涉及40多个天猫商家,面对这个“商业水军”式的专利侵权投诉,阿里巴巴法务和平台治理小二迅速发现其中“猫腻”:用于投诉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伪造的。

为维护平台商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天猫公司随后起诉两名恶意投诉者。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对两名被告作出惩罚性赔偿的一审判决。

江苏赣榆县女子张某于2019年10月取得一项“花盆套件(镂空套盆)”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又于2020年5月取得该专利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报告的初步结论是“全部外观设计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然而,张某却授权郁某对多家天猫店铺进行恶意投诉,并将专利权评价报告中“全部外观设计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结论篡改为“全部外观设计未发现存在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缺陷”。2020年6月27日到7月6日期间,共投诉500多个商品链接,涉及40余名天猫卖家。

对这一异常投诉,阿里法务和平台治理小二迅速查明该专利评价报告系蓄意伪造,恶意投诉竟是为了收取所谓“和解款”。为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9月,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将张某、郁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所支付的费用。

法庭上,两被告当庭认错,表示立即停止恶意投诉行为,并在天猫或任何平台上进行澄清及赔礼道歉,同时归还收取商家的4.5万元“和解款”。

余杭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篡改专利权评价报告发起恶意投诉,扰乱市场正当竞争秩序,影响天猫平台的正常经营活动,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还应承担加倍赔偿责任,结合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主观过错程度及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判决被告张某、郁某立即停止恶意投诉,并共同赔偿天猫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80000元。

近日,有机构发布研究报告指出,在商业活动中为谋取非法或不当利益,通过虚构商业行为、进行恶意投诉等方式,扰乱正常商业秩序,危害行业发展和营商环境的群体,被称为“商业水军”。近年来,各地都在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清除阻碍创业创新、破坏营商环境的藩篱,下大力气治理“商业水军”,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

2020年12月23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指出,随着网络经济快速发展,一些长期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线上延伸,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带来新的冲击,商业诋毁演变为专业“水军”带节奏,或假借“打假”“维权”恶意投诉举报,呈现出组织化、职业化、规模化特征,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线下,具有实时灵活、违法成本低、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技术深度介入等特点,对被侵权企业合法权益的损害程度和市场竞争环境的破坏程度远大于线下,对企业经营发展带来较大影响甚至冲击,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阿里巴巴法务专家介绍说,对于此类严重影响网络营商环境的“商业水军”行为,阿里已经建立起一套规则进行监控和识别,同时配合执法司法机关、联合权利人及商家进行打击,惩治企图浑水摸鱼的恶意投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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