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

虐待部属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虐待部属罪,是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或肉体上的摧残,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遗弃伤病军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四条的规定,遗弃伤病军人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场上故意将我方伤病军人弃置不顾,情节恶劣的行为。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是指负有救护治疗责任的军职人员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行为。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是指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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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放俘虏罪

私放俘虏罪,是指军职人员违反战场纪律,对被俘的敌方人员擅自放走的行为。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