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

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运用投放危险物质的方式实施犯罪,从而危害公共安全。由于这种行为与犯罪目的、侵害对象、犯罪结果,以及司法实践中的不同认识相互结合和交织,使得处断时极为混乱,有必要予以廓清。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作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破坏电力设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