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
-
广东东莞凯廷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6-01-25
电话 :0769-33328006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胜利社区港口大道28号波普中心七楼06号
-
广东东莞来复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1-09-09
电话 :0769-28636789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周溪隆溪路5号高盛科技园二期之高盛科技大厦第二层07室
-
广东佛山力创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04-08-11
电话 :0757-22639999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同晖路83号嘉德新地楼3座四楼
-
广东云浮泷江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1987-02-20
电话 :0766-3726752
地址 :罗定市城镇人民北路69号
-
广东佛山龙堃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5-12-29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11号腾大时代广场B座402-403室
-
广东汕尾纶正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6-04-15
电话 :0660-3258822
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四马路原酒厂C栋42号
-
广东惠州梦想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6-01-22
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大楼601室
-
广东东莞律点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6-03-07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1号台商大厦2单元1006室
-
广东东莞名伟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6-04-22
电话 :0769-82289266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121号百汇金融大厦1305
-
广东东莞纳德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5-12-14
电话 :0769-81605600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莲花广场1J办公楼2层E号
-
广东湛江明鸣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1992-09-01
电话 :0759-6621175
地址 :廉江市廉城镇广场路35号
-
广东东莞启众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6-03-28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水濂山路96号东莞联科国际信息产业科研中心(一期)4栋403室
-
广东东莞秦仪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6-03-02
电话 :0769-21685779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新城市中心东莞市商业中心三期工程4号办公楼1508/1509号
-
广东清远清豪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1-04-08
地址 :广东省英德市英城英洲大道新天地12号铺
-
广东东莞权晔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5-11-25
电话 :0769-88016668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1号台商大厦1单元办公4505
-
广东东莞润广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0-03-18 网址 :http://www.gdrglaw.com
电话 :0769-21680988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元美路10号亨美商业大厦708、709号
-
广东韶关韶扬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6-02-01
电话 :0751-8933888
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北路江滨华庭201、202及首层3号商铺
-
广东韶关韶源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6-01-14
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龙英路85号A栋201
-
广东东莞盛众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6-02-19
电话 :0769-33653078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广场A座16楼
-
广东珠海盛夏律师事务所
发证时间 :2015-12-18
电话 :0756-2393369
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2311-2312室
法律援助黄页
法律咨询FAQ
- “两高一部”明确盗用身份证办手机卡银行卡等属于犯罪
- 证监会发布新版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这些行为属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出新规
- 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推动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
- 最高法发布互联网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 重庆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
-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将于6月23日开始网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 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怎么建?官方指南来了
- 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其与发包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能否支持?
- 处理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责任与侵权赔偿责任的竞合,是否可“兼得”?
- 个人之间劳务关系,因劳务受到人身损害的,应当如何处理?
-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以应当订立而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请求支付二倍工资,是否予以支持?
-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是否受仲裁时效限制?
-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再签订劳动合同,后续发生劳动纠纷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应否支持?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何掌握二倍工资的起算点?
- 对于未缴纳养老保险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如何计算?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值班律师:李律师 1772153023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网站合作与反馈
E-mail:21226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