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反间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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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还应当履行哪些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第九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单位性质、所属行业、涉密等级、涉外程度以及是否发生过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定期调整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名录,以书面形式告知重点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除履行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当履行下列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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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如何建立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管理制度?
《反间谍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管理制度。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明确内设职能部门和人员承担反间谍安全防范职责。[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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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公民和组织如何举报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布的其他举报方式,举报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各类反间谍安全防范问题线索。[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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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在反间谍工作中,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根据《反间谍法》第八条、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反间谍工作中,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以下几个方面的义务: (1)支持、协助义务。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反间谍工作秘密。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调查间谍行为,邮政、快递等物流...[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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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国家安全机关如何对单位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进行指导?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进行指导:(1)提供工作手册、指南等宣传教育材料;(2)印发书面指导意见;(3)举办工作培训;(4)召开工作会议;(5)提醒、劝告;(6)其他指导方式。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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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如何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反间谍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将反间谍安全防范知识纳入教育、培训、普法宣传内容,增强全民反间谍安全防范意识和国家安全素养。新闻、广播、电视、文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应当面向社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反间谍宣传教育。国家安全机关应当...[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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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哪些主体应当做好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
《反间谍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担本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措施,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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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反间谍工作中有哪些履行要求?
《反间谍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获取的个人和组织的信息,只能用于反间谍工作。对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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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哪些情形属于在反间谍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
根据《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下列情形属于《反间谍法》第七条所称“重大贡献”: (1)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重要线索,发现、破获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的; (2)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重要情况,防范、制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发生的; (3)密切配合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表...[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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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如何提高个人和组织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反间谍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个人和组织给予保护。对举报间谍行为或者在反间谍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对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者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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