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辩护
-
公安机关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500号 电话:025-51835900[ 详情 ]
-
公安机关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
地址:栖霞区尧化门街道137号 电话:025-83148086[ 详情 ]
-
公安机关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地址:雨花台区新湖大道66号 电话:025-84427785[ 详情 ]
-
公安机关
南京市第五看守所
地址:浦口区江星桥线与竹叶湖路交叉口东300米 电话:025-84425357[ 详情 ]
-
公安机关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原秦淮区看守所)
地址:秦淮区石杨路26号 电话:025-84421246[ 详情 ]
-
公安机关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地址:玄武区苍波门余粮村8号 电话:025-84427177[ 详情 ]
-
公安机关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建邺区下圩村19号 电话:025-84427947[ 详情 ]
-
公安机关
南京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 电话:025-84420960[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主...[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换取货币的行为还同时侵犯了金融机构的正常活动,具有一定的渎职性。由于本罪主体的特殊性,因而本罪对国家货币管理制度的危害比一般人实施同样的行为的危害要大,所以本条第2款规定了更重的法定刑。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 详情 ]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