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开立社会保险账户,无法补办的, 赔偿损失。对于未缴纳养老保险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如何计算?
答: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所造成的劳动者损失,应为正常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条件下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经济利益额度,但应扣除劳动者本人应当承担的保险费用额度。上述经济利益额度无法计算的,可以比照用人单位应当缴纳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额度计算损失。
对于未缴纳养老保险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如何计算?
2025-08-27 11:25:19 法律FAQ 来源:法律网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开立社会保险账户,无法补办的, 赔偿损失。对于未缴纳养老保险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如何计算? 答:用人单位未为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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