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操权是法学领域术语,指自然人基于保持性纯洁品行所享有的人格权,核心在于维护性自主与尊严,强调法律与道德的双重约束。该权利以性纯洁为客体,涵盖贞操保持权、反抗权与受限制的同意权,赋予个体拒绝非自愿性接触的自由,允许通过正当防卫制止侵害,并要求性同意需符合年龄、精神状态及公序良俗。
其法律内涵包括性自由、性纯洁利益保护及人格权属性,主体涵盖所有公民,行使时需承担配偶忠实义务等限制。刑法将侵害贞操权行为纳入犯罪范畴,以14周岁为性同意能力分界点;民法典虽未明文规定,但通过一般人格权条款实现保护。
贞操权概念源于古代法典如《摩奴法典》,传统上被视为身份权或名誉权 。现代法学通过比较法研究确立其独立人格权地位,部分学者主张以“性自主权”替代以消除性别偏见。中国司法实践中,1998年深圳罗湖法院首例贞操权损害赔偿案标志其从理论向实践演进,现行法律通过分层年龄界定与民事责任追究构建保护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