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主体是刑法规定的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分为自然人主体与单位主体。自然人主体需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辨认控制能力,单位主体涵盖公司、企业等五类组织机构。
自然人主体依年龄划分为四类:已满16周岁负完全责任,14-16周岁对八类重罪担责,12-14周岁经最高检核准可追诉故意杀人等恶性犯罪,75岁以上老人可从宽处罚。特殊主体需具备特定身份(如国家工作人员),影响定罪或量刑。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既处罚单位又追究责任人。
我国刑法通过立法逐步确立单位犯罪主体地位,1997年《刑法》首次系统规定单位犯罪条款。随着司法解释与修正案更新,主体认定标准不断细化,并在网络犯罪等新领域提出主体扩展建议。当前立法仍存争议,如机关主体排除问题及单位类型逻辑关系待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