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变造货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改变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是指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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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
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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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转贷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
概念
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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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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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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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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