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司法罪

打击报复证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本罪的特征在罪状上已经反映出来,即第一,行为特征是“打击”,第二,目的是“报复”,第三,对象是“证人”。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扰乱法庭秩序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九条的规定,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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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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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六条新增加的罪名。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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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是指公开披露、报道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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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包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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