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法律知识
-
行政诉讼
行政案件诉讼费交纳标准是多少?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 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详情 ]
-
行政诉讼
法院已受理我的起诉,被起诉的行政行为还执行吗?
原则上,在诉讼期间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还将继续执行,但有以下情形的除外: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 ●您向法院提出停止执行的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 ●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法条提示:《行政诉讼法》第44条。[ 详情 ]
-
行政诉讼
哪些案件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才能打行政官司?
在下列情况下,您应当先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再行向法院诉讼: ●您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您已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您同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争议的; ●您作为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的; ●您作为...[ 详情 ]
-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与行政官司有什么区别?
●行政复议是您不服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或原机关)申诉,由接受申诉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结论,即行政系统内部自查自纠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行政官司是您不服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以诉讼方式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对该具体行政行为...[ 详情 ]
-
行政诉讼
打行政官司有时间限制吗?
●如果您对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在知道该行政行为后的3个月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您申请了行政复议,且对复议结果不服,则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的15天内起诉; ●如果您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您,那么您可以在复议期满后15天内起诉。 特别提示:如果...[ 详情 ]
-
行政诉讼
打行政官司,该告谁?
一般来说,侵害您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由哪个机关或者组织作出的,那么起诉时就应该以这个机关或者组织为被告。 但存在特殊情况,例如: 您在起诉前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并且复议机关改变了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应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具体行政行为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的,应该以这些机关...[ 详情 ]
-
行政诉讼
打行政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经您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起诉状。递交的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交几份; ●您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代表单位起诉的,还应携带好营业执照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必要的证据材料: 如果您认为行...[ 详情 ]
-
行政诉讼
行政起诉状怎么写?
行政起诉状应当包括: ●原告的基本情况(如果是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要写明代为起诉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 ●明确的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您打官司的目的。例如,要求撤销某一具体行政行为、确认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其法定职责等; 除此之外...[ 详情 ]
-
行政诉讼
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打行政官司?
当您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即在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您认为行政机关要求您做的事情不合法,或者您要求行政机关做它依法应该做的事情,但行政机关没有做或没有做好,您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 详情 ]
-
刑事诉讼
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是否可以提起反诉?
答: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详情 ]
-
刑事诉讼
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经您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递交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交几份; 您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能够证明因犯罪行为给您造成物质损失的证据材料。 法条提示:《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5、151条。[ 详情 ]
-
刑事诉讼
被告人下落不明,能打刑事自诉官司吗?
不能,刑事自诉必须有能传唤到的被告人,否则不符合立案条件。但您发现被告人下落或者找到被告人时,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条提示:《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3条。[ 详情 ]
-
刑事诉讼
打刑事自诉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经您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刑事自诉状(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递交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交几份; ●您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能够证明您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因犯罪行为受到侵害的证据材料。 特别提示:如果您明知道侵害人有两人以上...[ 详情 ]
-
刑事诉讼
刑事自诉状(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怎么写?
刑事自诉状(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应当包括: ●自诉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是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代为起诉的,还要写明代为起诉人的基本情况); ●具体的诉讼请求; ●被告人的主要犯罪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提供的证据名称和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 详情 ]
-
刑事诉讼
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当您受到犯罪侵害导致身体受伤时,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当您的近亲属因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作为法定继承人,您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当您的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造成了物质损失,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特别提示:在刑事附带民事官司中,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详情 ]
-
刑事诉讼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当您的人身权利受到犯罪行为侵害或者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获得经济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分为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和刑事公诉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 详情 ]
-
刑事诉讼
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打刑事自诉官司?
以下几种情况,您可以打刑事自诉官司: ●必须自诉的案件:情节较为严重或恶劣的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如果上述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将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如果上述行为的侵害程度非常小且造成危害也不大,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 详情 ]
-
民事商事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答:保险公司分为交强险公司和商业险公司,根据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交强险公司应当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商业险公司是否参加诉讼,取决于受害人的选择,如果受害人要求在案件中将商业险公司一并作为当事人的,法院可以准许将商业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详情 ]
-
民事商事
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谁可以成为被告?
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之规定: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详情 ]
-
民事商事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要求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 屈振年被公诉!曾采取不当方式阻止举报人检举揭发
- 携程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
-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吴运波、王建祥、孙立明、吴建平、田明有提起公诉
- 江苏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昊受贿案一审宣判
- 国务院: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
- 最高检挂牌督办13起重大涉黑恶案件,一体推进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
-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 新华网视评司法公开不能“匿名”,责任担当不可“隐身”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 【第1210号】未经许可生产摩托车以及以燃油助力车名义销售摩托车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122号】喻江、李强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集合社会车辆对不特定的旅客招揽生意、拉客,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121号】欧敏、关树锦非法从事长途大巴客运经营案—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长途大巴客运经营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077号】李彦生、胡文龙非法经营案——如何认定刑法中的“国家规定”,经营有偿讨债业务宜否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
- 【第1057号】吴名强、黄桂荣等非法经营案——非法生产、经营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应如何定性
- 【第1043号】王丹、沈玮婷非法经营、虚报注册资本案——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公司与具备资格的公司合作开展证券咨询业务,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 【第1042号】翁士喜非法经营案—未经许可在城区违法搭建商铺并以招商为名收取租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021号】钟小云非法经营案—未经许可经营现货黄金延期交收业务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865号】曾国坚等非法经营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尚未达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追诉标准,但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达到非法经营罪立案追诉标准的,能否以非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