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夫妻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答: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无法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 详情 ]
-
夫妻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答:如果不属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则系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详情 ]
-
离婚
离婚时一方有遗产继承但未分割,另一方能够要求分割遗产吗?
离婚时一方有遗产继承但未分割,另一方能够要求分割遗产吗? 答:不能。只能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 详情 ]
-
离婚
涉及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离婚时如何分割?
涉及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离婚时如何分割? 答:是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例:小帅20岁入伍,退伍时拿了1...[ 详情 ]
-
夫妻财产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双共同还贷,离婚时权属归谁?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双共同还贷,离婚时权属归谁? 答:该房屋一般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详情 ]
-
夫妻财产
一方婚前出资购买、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时权属归谁?
一方婚前出资购买、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时权属归谁? 答:属出资方的婚前财产。虽然产权证颁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司法实践中会认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个人独自出资购买,所以,婚前买房子婚后办房产证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参与到离婚财产...[ 详情 ]
-
子女抚养
未结婚的情况下生下孩子,父母有抚养义务吗?
未结婚的情况下生下孩子,父母有抚养义务吗? 答:有,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 详情 ]
-
离婚
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双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
若过错方的行为符合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并导致双方离婚,人民法院分割财产时,应当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照顾,可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或者给予无过错方优先选择的权利。 【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详情 ]
-
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应如何确定?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综合考虑: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过错方行为的目的、方式等具体情节; 3.过错方行为造成的后果; 4.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5.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详情 ]
-
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中物质损害赔偿应如何确定?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综合考虑: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时间长短及是否具有反复性; 2.无过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 3.双方的经济水平、经济能力及实际生活需要; 4.双方的年龄及健康状况; 5.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 详情 ]
-
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1.物质损害赔偿。包括积极财产的减少和消极财产的增加,但不包括期待利益的损失。以产生多少损失,赔偿多少为一项基本原则。无过错方需要就对方的过错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2.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因过错方对无过错方人身进行伤害导致的精神损害,比如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的精...[ 详情 ]
-
离婚
双方协议离婚后,能否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1.无过错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仍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2.过错方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并系导致双方离婚的原因。 3.无过错方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不能再提出该请求。 4.适用3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详情 ]
-
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是否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1.损害赔偿请求权本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范畴,因此,应当受诉讼时效制度的规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以无过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但基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为尽量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尊重当事人对婚姻家庭的选择,同时最大限度保障无过错方的权益,对于离婚后提...[ 详情 ]
-
离婚
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1)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就说无过错方必须以离婚作为提起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2)同时要满足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姻关系确实被解除的结果条件,若法院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3)在婚姻...[ 详情 ]
-
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提出的主体为哪一方?
提出的主体必须为婚姻关系中无过错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为过错方。 若双方都有过错,比如一方在外包养“小三”,另一方在外同样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双方就不符合提出的主体要求,均无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详情 ]
-
离婚
什么情形下可以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 必须符合上述五种过错情形之一而导致双方离婚,若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但过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或者过错虽然符合这五种情形,但并没有因此导致双方离婚这一结果,也不能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索引】《...[ 详情 ]
-
离婚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实施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时,势必会构成对另一方权利的侵犯。因此,有必要使过错方因其损害行为得到惩罚,使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得到补偿和救济。[ 详情 ]
-
继承
侄子、外甥有继承权吗?
侄子、外甥有继承权吗? 解答:现在有了。 解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详情 ]
-
继承
先后立了多份遗嘱,内容不同,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
老王先后立了多份遗嘱,内容不同,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 解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详情 ]
-
继承
想以录音录像的方式立遗嘱,应该怎么做?
老王想以录音录像的方式立遗嘱,应该怎么做? 解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 商业贿赂刑事案件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与司法解释
- “两高一部”明确盗用身份证办手机卡银行卡等属于犯罪
- 证监会发布新版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这些行为属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出新规
- 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推动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
- 最高法发布互联网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 重庆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
-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将于6月23日开始网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 【第1210号】未经许可生产摩托车以及以燃油助力车名义销售摩托车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122号】喻江、李强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集合社会车辆对不特定的旅客招揽生意、拉客,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121号】欧敏、关树锦非法从事长途大巴客运经营案—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长途大巴客运经营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077号】李彦生、胡文龙非法经营案——如何认定刑法中的“国家规定”,经营有偿讨债业务宜否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
- 【第1057号】吴名强、黄桂荣等非法经营案——非法生产、经营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应如何定性
- 【第1043号】王丹、沈玮婷非法经营、虚报注册资本案——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公司与具备资格的公司合作开展证券咨询业务,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 【第1042号】翁士喜非法经营案—未经许可在城区违法搭建商铺并以招商为名收取租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021号】钟小云非法经营案—未经许可经营现货黄金延期交收业务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865号】曾国坚等非法经营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尚未达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追诉标准,但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达到非法经营罪立案追诉标准的,能否以非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