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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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术语
判例法 (case law; precedent )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的重要法律渊源,指可作为先例据以决案的法院判决,与制定法相对并具有规范效力。其核心原则为“遵循先例”,要求法院在审理同类案件时受上级法院判例约束,本院判例也需保持一致,通过司法判决形成法律规则。 根据判例法制度,判决中的法律规则不仅适用于个案,还作为先例约束后续同类...[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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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术语
执行终结( conclusion of execution)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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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术语
执行中止( discontinuance of execution)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执行,法院应当裁定许可。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当自行或依当事人申...[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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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术语
执行员(executor)
执行员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负责有关执行事项的人员。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主要成员。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员,办理民事案件判决的裁定的执行事项以及刑事案件判决的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执行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审判人员的移交,开展执行工作,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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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术语
侦查终结(Investigation end)
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一系列的侦查活动以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足以做出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犯罪情节轻重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结论时,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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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术语
侦查阶段(investigation stage)
侦查阶段是侦查机关从发现犯罪或犯罪线索开始,至通过侦查,确认犯罪分子并查清其主要犯罪事实到侦查终结为止的阶段 。依照法定程序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或者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从而保...[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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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术语
宣判笔录(record of rendition of judgement)
宣判笔录是法庭在刑事和民事审判过程中,用于记录宣判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及判决结果的重要法律文书。该笔录由书记员负责制作,需准确记载宣判全过程,包括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等关键信息。笔录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后生效,其完整性直接影响案件审理质量及后续法律程序[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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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术语
人民陪审员(juryman)
人民陪审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依法产生的、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担任与法官一样的职责,负责对案件的案情的了解和处理的公民。 人民陪审员是各级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而选聘和吸收非司法人士参与诉讼中的审理和执行的人员,是人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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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术语
径行判决(direct adjudication without sessions; judgement without notice)
径行判决,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无需开庭审判的上诉案件,予以直接判决的诉讼行为。条件:(1)由合议庭审理本案并决定对本案径行判决。(2)径行判决前,合议庭已仔细阅卷并调查和询问了有关当事人。(3)案件事实和证据已核对清楚而无需再开庭查证有关案件事实。[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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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术语
经济审判庭(economy jurisdiction court)
经济审判庭是法院内部专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的组织机构,简称“经济庭”。其设立始于1979年,1980年《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及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设经济审判庭,1983年扩展至各级法院普遍设立。经济审判庭由庭长、副庭长及审判员组成,通过独任或合议庭形式审理案件,涵盖公...[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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