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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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监外执行(serving sentence outside the prison under surveillance)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监外执行是将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从监禁改变为非监禁执行,这样就意味着犯罪人在一定的期间内将离开监狱的看押监管,...[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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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假释(parole)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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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立功 (metitorious serviceoffset)
立功,是指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有利于预防、查获、制裁犯罪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68条的规定,犯罪人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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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自动投案 (voluntary surrender to justice)
自动投案是犯罪人在其犯罪行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司法机关尚未对其传讯、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以及正被追捕、通缉期间,主动投案的行为。自动投案有3种形式:(1)直接向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投案;(2)犯罪人有投案的诚意,但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投案而委托他人报案或以信电投案;(3)在特殊情...[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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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酌定情节(discretionary circumstances)
酌定情节是法律术语,指刑法未明文规定,但依据刑事立法精神、审判实践经验总结,在量刑时需酌情考量的因素。其核心功能为辅助法定情节调节刑罚幅度,或在缺乏法定情节时作为量刑依据。 酌定情节涵盖犯罪动机、手段、时空环境、侵害对象、损害结果、犯罪人一贯表现及悔罪态度等。例如,动机卑劣或侵害弱...[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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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免予处罚 (exemption from punishment)
免予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已构成行政违法行为但因存在法定特殊情形而免除行政处罚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其适用需满足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要件,与不予处罚存在法律性质上的本质区别。该制度覆盖刑事、行政及特定领域执法,包含刑事...[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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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加重处罚 (aggravation of penalty below minimum statutory prescript)
加重处罚是指司法机关在法定刑幅度以上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的刑罚裁量制度,其适用必须以存在法定加重情节为前提。1997年刑法修订已经取消了加重处罚。该制度要求突破法定刑上限,且仅适用于主刑种类,通过数罪并罚等规则实现刑期的叠加裁量。根据适用范围可分为一般加重(普遍适用于所有犯罪)和特别加...[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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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从重处罚 (heavier punishment)
从重处罚是刑法中的量刑术语,指在法定刑幅度内对具有特定情节的犯罪分子适用较重刑罚,其适用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前提,如《刑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要求必须在法定刑限度内执行。 该术语的核心内涵包括:仅适用于法定从重情节(如累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罪等),禁止突破法定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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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减轻处罚 (mitigation of penalty below minimum statutory prescript)
减轻处罚是行政机关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最低限以下适用的行政处罚方式。当前该制度存在标准把握不准(包括法定与酌定情节判断难)、幅度量化困难(如罚种能否减轻存在争议)等适用困境,其成因涉及上位法规定笼统、各地规范冲突等因素 。为解决这些问题,学界提出细化情节认定标准、规范处罚幅度分类、...[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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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从轻处罚( lighter punishment)
从轻处罚简称从轻,是在法定刑范围内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种较轻或刑期较短的刑罚。有法定从轻和酌定从轻两种,亦可分为一般从轻和特别从轻。一般从轻适用于所有犯罪,特别从轻由刑法特别规定,只适用于特定犯罪。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从轻、减轻处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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