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传唤并不是拘传的前置程序,不经传唤也可以直接进行拘传。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出示拘传证。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传,侦查人员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