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民事法律行为(formal civil legal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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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民事法律行为(formal civil legal act)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才能成立或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35条,其形式包括书面、公证、登记等,未采用法定形式可能影响法律效力

该行为分为法定要式与约定要式两类:前者如不动产转让需依法登记,票据行为需完整记载法定事项;后者如当事人约定合同须公证。典型要式行为包括物权变动登记、收养登记、6个月以上租赁合同书面签订及录音录像遗嘱订立等。未履行法定形式可能导致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约定形式未完成则依当事人约定处理。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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