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法律文库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对象则为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所谓名胜古迹,包括风景名胜及文物古迹。其中,风景名胜,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雅、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认定
根据《办理文物案件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1)造成五件以上三级文物损毁的;(2)造成二级以上文物损毁的;(3)致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
造成珍贵文物严重损毁的; 造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严重损毁的; 造成珍贵文物损毁三件以上的;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量刑标准
犯过失损毁文物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及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具体可参见故意损毁文物罪的释解,这里不再赘述。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三款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5〕23号 (2015年10月12日最...[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概念
过失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3款),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量刑标准
犯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概念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刑法第325条),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珍贵文物。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是指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各项珍贵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珍贵文物具体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认定
(一)关于罪与非罪的区别 首先,从行为人出售、赠送的对象看。如果行为人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行为人可以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出售、赠送的文物不是国家珍贵文物,而是一般文物,则不认为行为人不构成犯罪。 其次,从行为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的对象看。如果行为人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构...[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立案标准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而私自出 售、赠送给外国人。如果行为人主观上确实不知是珍贵文物或者被他人欺骗利用,因其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不应按本罪处罚。至于行为人私自出 售、赠送给外国人珍贵文物的动机性质是什么,例如是为了出 售营利、转赠他人或是自己收藏...[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二十五条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量刑标准
犯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概念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刑法第327条),是指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非法出售或者私自赠送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二十七条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私自处置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具体有以下方式: 1、行为人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2、私自非法出售由国家保护的文物、图书等藏品; 3、私自将由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赠送给个人或者非国有单位。 所谓出售...[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认定
认定本罪的关键是这种行为是否经过批准。如果经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就是合法行为;反之构成犯罪。《文物保护法》规定,全民所有制的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收藏的文物的调拨、交换,必须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级文物藏品的调拨、交换,须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国家的文物所有权。《文物保护法》第23条规定“全民所有制的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单位的文物藏品禁止出卖……”。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单位收藏的文物属国家所有,禁止出卖,更勿论是赠送给非国有单位或个人。 本罪的犯罪...[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概念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刑法第328条第1款),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