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罪刑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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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表现。[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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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概念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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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分裂国家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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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背叛国家罪的概念
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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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背叛国家罪的立案标准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不管处于策划阶段,还是边策划边实施,都不影响构成本罪。[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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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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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守国家秘密是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1993年通过的《申华人民共和国家国安全法》第19、20条也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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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认定
对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认定。首先应查明行为人所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范围,不能把一切未公开的情况、信息都列入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范围。其次,应与正常的信息、情报交流区别开,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对外交往与合作...[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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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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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立案标准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4个具体行为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时被抓获,实际上未能最终获取国家秘密或情报,或者未能完成非法提供的行为时,也应构成本罪未遂。 如果行为人不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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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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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资敌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二条 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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