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刑法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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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常州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将名为国有实为个体的单位财产占为己有不构成贪污罪
律师事务所主任占有名为国有、实为个体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财产,能否构成贪污罪?本案发生在1993至1994年间,二审判决时间为1995年,提起再审是在1997年刑法实施之后。根据刑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做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的规定之精神,对本案再审应适用1979年刑法及...[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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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截留本单位利润款的贪污行为与收受回扣的受贿行为的区分
被告人胡启能在任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在公司以联营形式向其他单位转卖进口化肥配额指标或实物化肥的经营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利润款占为已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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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南京大学法学院:贪污案件赃款去向问题研究
贪污案件赃款去向问题由来已久,以是否具有同一主观思想为标准,赃款去向行为或存在于贪污犯罪构成要件之内,或存在于贪污犯罪构成要件之外,对涉嫌贪污犯罪行为的责任主体、行为目的、行为对象及行为手段产生影响。解决贪污案件赃款去向问题要查清赃款去向事实、正确理解非法占有概念、立法打击非法使...[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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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改制中贪污罪司法认定的若干疑难问题
为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调取了近年来江苏全省法院审理的国企改制中涉贪污罪的案件44件,并走访了部分中院和基层法院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并听取各方意见。[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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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如何区分利用职务便利或工作便利犯罪的性质
认定被告人甄某某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的性质及罪数问题,关键在于被告人甄某某的非法占有行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还是利用了工作上的便利,抑或两者兼而有之,以及在同次犯罪过程中所采用的两种方法行为及其所处阶段的犯罪形态有无区别。[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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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挪用公款又归还被挪用单位从中“揩油”的定罪问题
虞某是国家出资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虞某利用担任C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并未利用担任A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犯罪数额不按C公司中国家出资的股份比例折算,而应全额计算。争议焦点:虞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犯罪数额是多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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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采取收入不记账、虚报发票、虚开假收款收据等手段套取现金的行为应属违反财经纪律
法院在立案复查该案中,对被告人行为的定性产生了较大争论。第一种观点认为,三被告人兑现奖金福利的行为虽然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且能源办所有人员均领取,表面上符合私分国有资产罪特征,但私分国有资产罪不是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而是直接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而不是单位部分人员私分。[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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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某镇政府动拆迁安置内外勾结型贪污与滥用职权之界分
关于李某行为的定性,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李某明知刘某不属于动迁补偿安置对象,仍违规为其办理动迁安置补偿手续,造成公共财产损失100万余元,李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李某虽未获取任何好处,但其明知刘某不属于动迁安置对象,亦明知刘某意欲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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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内外勾结型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分
贪污罪属于职务类经济犯罪,或称职务类贪利性犯罪,换句话说,贪污罪既具有职务犯罪的特点,也具有经济财产犯罪的属性。既然贪污罪具有贪利性的本质属性,那么,公共财物的去向和处理,行为人最终是否占有涉案公共财物以及数额多少,对于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共同贪污以及区分各行为人责任轻重,具有十分...[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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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河南省焦作某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公款替上级领导还债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该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其犯罪客体属于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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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非国家工作人员谢某与拆迁工作人员勾结骗取安置地如何定性(贪污共犯)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骗取公共财物164.345699万元,个人分得83.345699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谢某积极缴纳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决:被告人谢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宣判后,谢某以他不是...[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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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某省体改委副主任以单位名义索要“赞助款”占为己有如何定性
本案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符合了受贿罪的构成要件;第二种意见认为,缺乏索贿行为中被索贿人对索贿人行为意图的认知和向索贿人付款之行为指向的目的特征,不属受贿罪性质,应以贪污罪定性。[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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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共同贪污犯罪之辨析
本案的焦点是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还是贪污罪,正确认定三被告人的行为性质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1.村民委员会是否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2.私分国有资产与共同贪污行为的本质区别。[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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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湖北省天门原岳口监督所职工张某利用身份产生的信赖行骗属于利用职务之便
本案定性的关键点在于张某利用他人对自己地区负责人身份的信赖行骗究竟是属于“利用职务之便”,还是属于“利用工作之便”。如果张某是“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他人财物,那么本案应当以贪污罪对其定罪量刑;如果认定张某是“利用工作之便”骗取他人财物,本案以诈骗罪对其定罪量刑则更为准确。[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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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河南许昌市某村干部骗取国有款项的行为定性为贪污罪
对刘某利用职务之便虚开证明、伪造合同,伙同陈某骗取国家7万元的事实并无异议,但对刘某的行为构成何罪有不同意见。[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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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河南驻马店财务人员邹某将单位小金库中的公款隐瞒私存—是贪污既遂还是未遂?
在处理贪污小金库公款案件时,不能以失控说和控制说作为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应当以占有说为标准,根据是否实际占有公共财物的情况,坚持客观行为与主观故意相一致的原则予以认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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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湖南长沙某国企人员为骗取单位财产虚开发票所纳税款的定性分析
“扣税”是行为人在实现犯罪目的后对犯罪成本的支付,因此对本案被告人应以单位被骗的总额作为定罪量刑的贪污数额,而不应将被扣“税款”排除在犯罪数额之外。[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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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浙江省湖州市某县电教站国家工作人员以单位名义违规收费并占为己有的行为定性
关于被告人何某、宋某、崔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审理中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电教站无法律、政策、合同依据收取该两笔费用,钱款性质并非公款,供应商付款给个人的行为符合回扣款的特征,应构成受贿罪;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是以单位名义进行收费的、缴款对象是被告人所在单位而非个人,返回...[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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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河南南阳吴某将镇政府所有的公房抵押获取贷款不影响贪污罪定罪
对吴某将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费用5300元入镇桑蚕站账报销,构成贪污罪无异议。但对吴某私自将镇政府所有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用于抵押贷款的行为有三种不同意见。[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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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安徽铜陵欧某擅自截留货款作账外资金由自己支配如何定性?
欧某未经单位集体决策,指使他人截留货款作账外资金,供自己任意支配,其非法占有意图明显,应当定性为贪污罪。[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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