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库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故意损毁文物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文物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和被确定为全国审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所谓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根据《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二条及其实施细则的...[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故意损毁文物罪的认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所谓损毁,是指使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的文物部分破损或者完全毁灭,损毁文物的情况比较复杂,造成的后果各有不同,破坏的程度有轻有重,社会影响...[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47条的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严重损毁的; (二)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三次以上或者三处以上,尚未造成严重损毁后果的; (三)损毁手段特别...[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量刑标准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认定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损毁,是指损坏和毁灭。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如捣毁、砸碎、拆除、污损、挖掘、刻划、焚烧、炸毁等。 本罪与故意损毁文物罪在行为方式、主观罪过形式、主体等方面均相同。二者区别的关键是损毁的对象...[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概念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刑法第324条第2款),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对象则为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所谓名胜古迹,包括风景名胜及文物古迹。其中,风景名胜,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雅、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认定
根据《办理文物案件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1)造成五件以上三级文物损毁的;(2)造成二级以上文物损毁的;(3)致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
造成珍贵文物严重损毁的; 造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严重损毁的; 造成珍贵文物损毁三件以上的;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量刑标准
犯过失损毁文物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及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具体可参见故意损毁文物罪的释解,这里不再赘述。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三款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5〕23号 (2015年10月12日最...[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概念
过失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3款),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量刑标准
犯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概念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刑法第325条),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珍贵文物。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是指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各项珍贵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珍贵文物具体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认定
(一)关于罪与非罪的区别 首先,从行为人出售、赠送的对象看。如果行为人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行为人可以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出售、赠送的文物不是国家珍贵文物,而是一般文物,则不认为行为人不构成犯罪。 其次,从行为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的对象看。如果行为人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构...[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立案标准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而私自出 售、赠送给外国人。如果行为人主观上确实不知是珍贵文物或者被他人欺骗利用,因其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不应按本罪处罚。至于行为人私自出 售、赠送给外国人珍贵文物的动机性质是什么,例如是为了出 售营利、转赠他人或是自己收藏...[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二十五条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 商业贿赂刑事案件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与司法解释
- “两高一部”明确盗用身份证办手机卡银行卡等属于犯罪
- 证监会发布新版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这些行为属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出新规
- 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推动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
- 最高法发布互联网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 重庆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
-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将于6月23日开始网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 【第1210号】未经许可生产摩托车以及以燃油助力车名义销售摩托车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122号】喻江、李强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集合社会车辆对不特定的旅客招揽生意、拉客,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121号】欧敏、关树锦非法从事长途大巴客运经营案—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长途大巴客运经营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077号】李彦生、胡文龙非法经营案——如何认定刑法中的“国家规定”,经营有偿讨债业务宜否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
- 【第1057号】吴名强、黄桂荣等非法经营案——非法生产、经营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应如何定性
- 【第1043号】王丹、沈玮婷非法经营、虚报注册资本案——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公司与具备资格的公司合作开展证券咨询业务,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 【第1042号】翁士喜非法经营案—未经许可在城区违法搭建商铺并以招商为名收取租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021号】钟小云非法经营案—未经许可经营现货黄金延期交收业务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865号】曾国坚等非法经营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尚未达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追诉标准,但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达到非法经营罪立案追诉标准的,能否以非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