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大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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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安徽省合肥市

执业许可证号:23401201320593119

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大祺律师事务所

主管机关:包河区司法局

协会主管:合肥市律师协会

发证机关:安徽省司法厅

发证日期:2013-03-29

执业状态:正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200号和地广场12幢907室

业务范围:律师法律服务

律师所主任:胡健苗、胡健苗

组织形式:合伙所

合伙人:胡健苗、韩登言、刘端良、韩登言

电话:0551-6363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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