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上海长宁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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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许可证号:23101200411446680
住所:长宁路969号2107室
地址:东昌路600号1216室
电话:021-50182818
传真:50182818
律所主任:张云燕
主管机关:长宁区司法局
批准日期:2004年8月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派驻律师:童海芳、王冰、张云燕
执业律师:
值班律师:李律师 1772153023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E-mail:21226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