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东方世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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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许可证号:23101200010470969
住所:西康路600弄1号楼1204室
地址:西康路600弄1号楼1204室
电话:021-52130051
传真:62582248
律所主任:胡钦福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主管机关:静安区司法局
批准日期:2000年6月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合伙人:胡钦福、吴炳根、赵希立
执业律师: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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