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

对象要件:

犯罪对象是古树名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野生植物。

客观要件:

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明知是非法采伐、毁坏的上述植物及其制品。

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故意非法采伐、毁坏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过失不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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