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1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二、渎职犯罪案件(三十三)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第419条)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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