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犯,指的是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但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形,对于连续犯按一罪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中,有很多法条涉及连续犯规定,大体上可分为三类:一是涉及连续犯的追诉时效及法律适用等程序性问题的规定;二是涉及连续犯数额累计计算的规定;三是涉及连续犯行为次数的规定。后两项规定,既包括作为成罪标准的数额、次数和情节,又决定刑罚裁量轻重(量刑档次,加重犯)的数额、次数和情节。这些规定,不仅适用于已被明文规定的罪名,其基本原理也适用于未被明文规定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