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法律文库
-
危害国家安全罪
分裂国家罪的认定
行为人在实施分裂国家行为的过程中,又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如何处理,在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应当定数罪,实行数罪并罚;也有的认为,应当按照处理牵连犯或者吸收犯的原则从一重处断;还有的认为,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处理:行为人在实施...[ 详情 ]
-
危害国家安全罪
分裂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分裂国家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构成分裂国家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为分裂国家而安排分散的人使之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组织既包括预备过程中的组织,也包括实施过程中的...[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变造货币罪的立案标准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变造货币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改变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立案标准
明知是伪造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立案标准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立案标准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二)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筹备组织的。[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单位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认定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认定: 适用本罪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有些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了扩大业务,不向主管机关申报而擅自设立营业网点,增设分支机构,或者虽向主管机关申报,在主管机关未批准前就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进行营业活动,...[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所谓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金融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运动过程,各种机构和人员参与其间,因此必须形成一定的法律秩序,否则,混乱不堪的金融活动就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严重的破坏作用。金融活动都是通过银...[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变造货币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三条 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变造货币罪的量刑标准
1、变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变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变造货币罪的认定
适用本罪时应注意区分变造货币罪与伪造货币罪的界限 变造货币与伪造货币是不同的,变造货币是在货币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处理,以增加原货币的面值,伪造货币则是将非货币的一些物质经过加工后伪造成货币,有的伪造货币的行为要利用货币,如采用彩色复印机伪造货币的。变造的货币在某种程度上有原货币的成分...[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变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
变造货币罪,是指对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拼接等方法加工处理,以增加货币面值或增大货币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伪造、变造货币的行为,严重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损害国家货币的信誉,严重危害国计民生。由于伪造、变造货币成本小,利润大,一些犯罪分子在高额利润诱惑下不惜铤而走险。 客体...[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 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量刑标准
依本条之规定,犯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量刑幅度中,“数额巨大”和...[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认定
在认定持有、使用假币罪时,总的讲,要根据案件事实和刑罚的有关规定,进行系统分析,从中做出判断。这是把单个现象归结为普遍现象的判断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下几个问题应引起我们注意。 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于无售价币数额较大的,如何处理?我们认为,在这类案件中,行为人虽然无用假币的数额较小,但...[ 详情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持有,是指控制、掌握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具体来说,它既可以是行为人把伪造的货币带在...[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