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刑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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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概念
本罪原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改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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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概念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的医疗器材、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卫生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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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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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立案标准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材料中含有超过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指标不符合...[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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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量刑标准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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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认定
司法实践中,该罪屡禁不止,往往与一些医疗机构和个人为了单纯追求经济利益,低价购买劣质医疗器材及医用卫生材料有很大关系。鉴于此,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6条第4款规定:“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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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从刑法立法方式看,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为国家对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次要客体为公共安全。 惩罚该罪注重的是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即只有在出现一定的危害社会结果后才能构成本罪。如果仅有生产、销售、购买并使用行为而没造成危害结果的不以该罪论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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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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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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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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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3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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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条之罪,依其情节分别承担以下刑事责任: 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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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依本条之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只有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没有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就不构成本罪。另外,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虽没有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但销售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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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加强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监督管理制度。如《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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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指的是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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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六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依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据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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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立案标准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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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情节承担如下处罚: 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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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依本条之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此外,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依照本法第149条之规定,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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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对生产、销售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生命权。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否则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为此,《产品质量法》第8条规定:“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