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刑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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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社会危害性就在于不仅妨碍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分子的及时惩办,而且这种行为帮助毒品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逃避法律的制裁、继续作恶,危害社会,因此,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犯罪予以惩处是十分必要的。 (二)客...[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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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犯罪应综合全案各种情况,如果被包庇的毒品犯罪分子所进行的毒品犯罪情节轻微,毒品数量很小,受刑罚处罚较轻,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也比较小,那么包庇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就小,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罚。在实践中要注意正确区分本罪...[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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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立案标准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作虚假证明,帮助掩盖罪行的; (二)帮助隐藏、转移或者毁灭证据的; (三)帮助取得虚假身份或者身份证件的; (四)以其他方式包庇犯罪分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立...[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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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 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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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349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从重处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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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量刑标准
犯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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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确立的一项涉及为制、贩毒品犯罪提供帮助,以便犯罪行为人逃避法律制裁的罪名。[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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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毒品、毒赃的行为,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隐匿罪证,妨害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为毒品犯罪分子继续犯罪提供物质条件。这些毒品可以随时流入社会,危害他人的身心健康。因此,窝藏、转移、隐瞒毒品...[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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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条对本罪没有“数额”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定,从原则上说,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都可构成犯罪,但司法实践中,要综合全案情况,具体分析,不能把一切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都认定为犯罪,如果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数量很小,又是初犯、偶犯等,主观恶性...[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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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 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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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6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毒品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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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1-苯基-2-丙酮五千克以上; (二)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 (三)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去甲麻黄素(去甲麻黄碱)、甲基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羟...[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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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的量刑标准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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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是要区分本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两者区分的关键是把握行为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制毒物品的情节。情节严重的,构成本罪;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二是要把握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所运输、携带的物品为制毒物品,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或者虽然知...[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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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方面 一类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一类是单位。 主观方面 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管制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而具有的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的主观心理态度。 客体方面 侵犯的客体是...[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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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的概念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行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四十一条对本条内容进行了修改确立的新罪名...[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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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量刑标准
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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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的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与其有关的文件有《麻醉药品管理条例》。[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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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如1978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处理。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重申严禁...[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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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认定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古柯树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向明知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出售较大数量毒品原植物种子的,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论处。 认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要注意与制造毒品罪区别开来。前者是...[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