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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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可以不预交?
(1)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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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是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
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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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不需交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五)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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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递交的委托书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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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能否以自己个人名义就法人行为提起诉讼?
不能。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但必须是以法人名义提起诉讼,而不能以法定代表人名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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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能否摘抄或者复印有关案件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七条规定,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复印案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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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能查阅哪些案件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第六条规定,诉讼代理人不得将查阅的案件材料携出法院指定的阅卷场所。 详...[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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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要查阅案件有关材料要办理哪些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出示律师证或者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填写查阅案件有关材料阅卷单。[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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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诉讼代理人要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该和谁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提前与该案件的书记员或者审判人员联系;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与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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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是否只能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但是,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审理。诉讼代理人为了申请再审的需要,可以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所代理案件有关材料。[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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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法院是否应当出具收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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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利害关系人能否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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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受理费是多少?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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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申请费交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就该问题的意见如下: 九、关于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 20.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二十条和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申请费的有关规定,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以强制清算财产总额为基数,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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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中,被告死亡了,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4条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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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没有顺序要求?
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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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能到法院诉讼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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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持票人起诉谁?
持票人可以起诉出票人和背书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支票的出票人和背书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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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遗失,怎么到法院请求保护?
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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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请求处理期间,可以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专用权请求损害赔偿吗?
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请求处理,又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