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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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决定如果确有错误我可以向法院反映吗?
答: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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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是谁处理我的国家赔偿申请?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九条 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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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造成当事人损害,怎么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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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中我的财产权利被侵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答:可以依法主张。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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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侵犯我的财产权,我可以请求国家赔偿吗?
答:可以依法主张。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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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侵犯我的人身权,我可以请求国家赔偿吗?
答:可以依法主张。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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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原告撤诉后,能否再起诉?
答:不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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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行政案件诉讼费交纳标准是多少?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 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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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法院已受理我的起诉,被起诉的行政行为还执行吗?
原则上,在诉讼期间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还将继续执行,但有以下情形的除外: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 ●您向法院提出停止执行的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 ●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法条提示:《行政诉讼法》第44条。[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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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哪些案件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才能打行政官司?
在下列情况下,您应当先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再行向法院诉讼: ●您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您已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您同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争议的; ●您作为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的; ●您作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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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与行政官司有什么区别?
●行政复议是您不服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或原机关)申诉,由接受申诉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结论,即行政系统内部自查自纠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行政官司是您不服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以诉讼方式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对该具体行政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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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打行政官司有时间限制吗?
●如果您对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在知道该行政行为后的3个月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您申请了行政复议,且对复议结果不服,则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的15天内起诉; ●如果您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您,那么您可以在复议期满后15天内起诉。 特别提示:如果...[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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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打行政官司,该告谁?
一般来说,侵害您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由哪个机关或者组织作出的,那么起诉时就应该以这个机关或者组织为被告。 但存在特殊情况,例如: 您在起诉前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并且复议机关改变了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应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具体行政行为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的,应该以这些机关...[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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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打行政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经您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起诉状。递交的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交几份; ●您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代表单位起诉的,还应携带好营业执照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必要的证据材料: 如果您认为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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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行政起诉状怎么写?
行政起诉状应当包括: ●原告的基本情况(如果是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要写明代为起诉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 ●明确的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您打官司的目的。例如,要求撤销某一具体行政行为、确认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其法定职责等; 除此之外...[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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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打行政官司?
当您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即在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您认为行政机关要求您做的事情不合法,或者您要求行政机关做它依法应该做的事情,但行政机关没有做或没有做好,您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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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是否可以提起反诉?
答: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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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经您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递交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交几份; 您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能够证明因犯罪行为给您造成物质损失的证据材料。 法条提示:《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5、151条。[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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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被告人下落不明,能打刑事自诉官司吗?
不能,刑事自诉必须有能传唤到的被告人,否则不符合立案条件。但您发现被告人下落或者找到被告人时,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条提示:《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3条。[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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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打刑事自诉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经您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刑事自诉状(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递交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交几份; ●您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能够证明您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因犯罪行为受到侵害的证据材料。 特别提示:如果您明知道侵害人有两人以上...[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