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
颁布单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22-08-08 执行时间:2022-08-08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 (2015年6月26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5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2年6月29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2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 详情 ]
-
地方法规
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颁布单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23-06-19 执行时间:2023-09-01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2013年8月30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3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2023年4月24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2023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重点事项规范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 详情 ]
-
地方法规
南京市节能监察条例
颁布单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12-06-01 执行时间: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南京市节能监察条例 (2012年4月25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制定 2012年5月1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节能监察职责和内容 第三章 节能监察实施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节能监察行为,保障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 详情 ]
-
地方法规
南京城墙保护条例
颁布单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15-01-23 执行时间: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南京城墙保护条例 (2014年12月30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制定 2015年1月16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护和利用 第三章 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南京城墙保护,促进城墙合理利用,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详情 ]
-
地方法规
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
颁布单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21-09-30 执行时间:2021-11-01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 (2011年10月28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1年11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2021年8月31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选型配置和制造安装 第三章 使用...[ 详情 ]
-
地方法规
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
颁布单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25-02-11 执行时间:2025-03-01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 (2012年6月29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2年7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2024年12月26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2025年1月14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水库管理 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 第四章 水库风景区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 详情 ]
-
地方法规
南京市档案条例
颁布单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05-12-18 执行时间: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南京市档案条例 (2005年9月21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制定 2005年12月1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事业建设,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的档案管理和利用适用本...[ 详情 ]
-
地方法规
南京市排水条例
颁布单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17-12-14 执行时间:2018-03-01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南京市排水条例 (2017年10月20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制定 2017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三章 排水和污水处理 第四章 设施维护和保护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排水,保障排水设...[ 详情 ]
-
地方法规
南京市旅游条例
颁布单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17-12-14 执行时间:2018-03-01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南京市旅游条例 (2017年10月20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制定 2017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和发展 第三章 促进和服务 第四章 经营和安全 第五章 乡村旅游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 详情 ]
-
地方法规
南京市邮政条例
颁布单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21-08-11 执行时间:2021-09-01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南京市邮政条例 (2016年6月29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6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1年6月29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21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详情 ]
-
地方法规
南京市献血条例
颁布单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22-08-08 执行时间:2022-08-08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南京市献血条例 (2017年10月20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7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2年6月29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2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 详情 ]
-
地方法规
南京市消防条例
颁布单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25-02-08 执行时间:2025-05-01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南京市消防条例 (2011年2月25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1年3月24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2024年12月26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2025年1月14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四章 火灾预防 第五章 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 详情 ]
-
经济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版)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文号:主席令第18号 颁布时间:2009-08-27 执行时间:2009-08-27 时 效 性:已被修订 效力级别:法律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详情 ]
-
民商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修正)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颁布文号:主席令第18号 颁布时间:2009-08-27 执行时间:2009-08-27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法律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详情 ]
-
程序法类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应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文号:法释[2005]11号 颁布时间:2005-08-15 执行时间:2005-08-24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应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24日起施行。 二00五年八月十五日 近来,一些法院就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应如何适用法律问题请示我院。经研究,现解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等法律...[ 详情 ]
-
宪法类
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2015年修正)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颁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8号 颁布时间:2015-09-09 执行时间:2000-06-27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第一条 为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交通运输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交通运输行政机关申请交通运输行政复议,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受理交通运输行政复议申请、作出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决定,适用《行政复议法》和本规定。 第三条...[ 详情 ]
-
经济法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文号:法释[2012]5号 颁布时间:2012-05-03 执行时间:2012-06-01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以下简称垄断民事纠纷案件),是指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以及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 第二条 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三条 第一审垄断...[ 详情 ]
-
程序法类
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2017-08-28 执行时间:2017-08-28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现就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详情 ]
-
程序法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文号:法释〔2017〕12号 颁布时间:2017-02-20 执行时间:2017-07-27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为正确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7年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27日起施行。[ 详情 ]
-
程序法类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次修订)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颁布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1号 颁布时间:2017年9月30日 执行时间:2017年11月1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于2001年1月15日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1号公布,根据2013年1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9号修订,根据2017年9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1号第二次修订。最新的办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 “两高一部”明确盗用身份证办手机卡银行卡等属于犯罪
- 证监会发布新版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这些行为属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出新规
- 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推动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
- 最高法发布互联网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 重庆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
-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将于6月23日开始网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 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怎么建?官方指南来了
- 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其与发包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能否支持?
- 处理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责任与侵权赔偿责任的竞合,是否可“兼得”?
- 个人之间劳务关系,因劳务受到人身损害的,应当如何处理?
-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以应当订立而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请求支付二倍工资,是否予以支持?
-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是否受仲裁时效限制?
-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再签订劳动合同,后续发生劳动纠纷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应否支持?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何掌握二倍工资的起算点?
- 对于未缴纳养老保险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如何计算?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