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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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的量刑标准
武装叛乱、暴乱罪怎么判刑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都可能成为这两种犯罪的主体。进行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的犯罪,实践中往往是多人或众人所为,例如某种组织或集团所为,单个人是不可能进行这两种犯罪...[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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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的立案标准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都可能成为这两种犯罪的主体。进行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的犯罪,实践中往往是多人或众人所为,例如某种组织或集团所为,单个人是不可能进行这两种犯罪活动;个人如果具有这种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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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零四条 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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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为分裂国家而安排分散的人使之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组织既包括预备过程中的组织,也包括实施过程中的组织。所谓策划。是指为分裂国家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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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的认定
本罪与分裂国家罪的界限 两罪的客体是相同的,即国家的统一;两罪的目的也是相同的,即分裂国家。但它们有明显的区别,一是实施的行为不同,本罪是煽动行为,后罪是组织,策划、实施分裂的行为;二是犯罪形式不同,本罪是任意共同犯罪,即单个人即可构成,后罪是必要共同犯罪,只能以共同犯罪形式存在;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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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的量刑标准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本法第106条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进行分裂国家犯罪和煽动分裂国...[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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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03条第2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为目的,实施张帖标语、散发传单;编辑刊物、发表演说、播放图像;非法出版、宣传邪教等行为的,应当立案追究。本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此没有规定“情节”方面的要求,并不要求已经造成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实际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煽...[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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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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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全文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20-06-20 执行时间:2021-01-01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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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上海市档案条例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21-10-28 执行时间:2021-12-01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上海市档案条例 (1995年6月16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2月10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档案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11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档案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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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上海市防汛条例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21-11-25 执行时间:2021-12-01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上海市防汛条例 (2003年8月8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防汛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11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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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上海市献血条例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21-11-25 执行时间:2021-12-01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上海市献血条例 (1998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年11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献血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及...[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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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上海市禁毒条例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22-02-18 执行时间:2022-03-01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上海市禁毒条例 (2015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2年2月18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禁毒条例〉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 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四章 戒毒管理服务 第五章 禁毒工作保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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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上海市工会条例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22-05-24 执行时间:2022-06-01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上海市工会条例 (1995年2月8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5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工会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2年9月24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工会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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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上海市种子条例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23-09-26 执行时间:2023-11-01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上海市种子条例 (2023年9月26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 第三章 种业创新 第四章 品种管理 第五章 种子生产经营 第六章 保障与监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激励育种创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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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上海市消防条例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23-12-28 执行时间:2023-12-28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上海市消防条例 (1995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0月1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0年1月2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3年6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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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上海市气象条例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24-09-27 执行时间:2024-11-01 时 效 性: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上海市气象条例 (2024年9月27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气象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三章 气象预报和预警 第四章 气象灾害防御 第五章 公共气象数据开放和应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气象事业,规范气象工作,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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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背叛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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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背叛国家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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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背叛国家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条文] 第一百零二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百零九条...[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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