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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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罪的认定
区分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的界限 一般放火行为,是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因此,它们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是否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而在于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后者不危害公共安全。从理论上说,界限不难区分。但在司...[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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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本条和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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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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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依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 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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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叛逃罪的立案标准
必须是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危害了国家安全的,才构成犯罪。若不是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也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则不能构成犯罪。[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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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间谍罪的立案标准
满足其犯罪构成的,需要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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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资敌罪的概念
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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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资敌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对犯本罪的,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处死刑;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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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量刑标准
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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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立案标准
行为人只要具有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不管其所煽动的对象是否相信或接受其所煽动的内容,也不管其是否去实行所煽动的有关颠覆活动,均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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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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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叛逃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这种行为会直接或间接造成国家的损失,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这种行为即叛逃罪。[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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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的概念
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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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表现。[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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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概念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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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分裂国家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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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背叛国家罪的概念
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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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背叛国家罪的立案标准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不管处于策划阶段,还是边策划边实施,都不影响构成本罪。[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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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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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守国家秘密是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1993年通过的《申华人民共和国家国安全法》第19、20条也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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