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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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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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区分 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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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特征 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但如何具体理解社会秩序,则存在分歧。有二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场所秩序。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公共场所的理解也不同。有些学者认为,公共场所就是指人员相对比较集中,人们生活比较频繁的地方,如商店、车站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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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寻衅滋事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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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立案标准
组织、领导或者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应当立案。本罪为行为犯,只要组织、领导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加了该组织,并不要求再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和造成犯罪结果,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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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量刑标准
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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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认定
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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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概念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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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社会公共秩序。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的主体要件,它的产生和存在对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为了达到罪恶目的而干的非法勾当带来了贩卖武器、增长暴力、城乡失去安全,甚至干预政治事务,构成对国家当局的正面攻击,引起社会情况恶化、社...[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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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何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 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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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94条第2款的规定,境外的黑社会组织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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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的量刑标准
犯入境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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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12.5 法...[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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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的认定
区分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与非罪 区分罪与非罪,要把握以下几点: 1、本罪既遂、未遂及预备形态的界限 本罪为行为犯,行为人实施发展、吸收他人为黑社会组织成员的行为,他人按其意图加入了该组织,则构成本罪既遂。行为人实施了发展行为,即向发展对象表明了让之加入的意图,但发展对象不愿加入或在加...[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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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如不是境外黑社会组织的成员而是境内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发展成员的,则不构成本罪,而是构成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境外黑社会组织的人员,既包括境外黑社会组织总部的人员,也包括被境外黑社会组织已经发展为成员而仍在境...[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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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本罪是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94条第2款的规定,境外的黑社会组织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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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黑社会性质组织(Underworld organization)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试图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以达到获取垄断性经济利益的,有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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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量刑标准
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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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概念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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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94条第4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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