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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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水产资源,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财富。为了加强对水产资源的保护,国家通过立法对水产资源繁殖、养殖和捕捞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国家鼓励、扶持外海和远洋捕捞业的发展,合理安排内水和近海捕捞。在内水...[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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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只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为合法,不构成本罪。 2、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与...[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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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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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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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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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第六十五条 [非...[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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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认定
想象竞合犯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狩猎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114条或者第115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关于本罪的想象竞合犯的规定,对此应从—重罪处断。 数罪并罚 根据...[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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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自然资源,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至政治价值,因此,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予以重点保护。如《野生动物...[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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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即构成犯罪,无需达到特定数量或价值标准。但量刑时,会根据猎捕、杀害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价值以及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考量。[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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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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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的概念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刑法第341条第1款),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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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988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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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的认定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包括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非法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运输出境的,都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而不成立本罪。 对于行为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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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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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狩猎罪的概念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珍禽珍兽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一种。[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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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狩猎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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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狩猎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三)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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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狩猎罪的量刑标准
此罪已经修改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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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狩猎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野生动物保护法》第8条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非法狩猎罪的对象是指除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以外,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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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狩猎罪的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界限 两罪的犯罪主体、主观方面都相同,皆属故意犯罪。两罪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其同类客体都是对环境资源保护和管理制度的侵犯,只是犯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非法狩猎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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