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刑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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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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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
本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本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的动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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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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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聚众斗殴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 聚众斗殴罪包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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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五条 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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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立案标准
传授犯罪方法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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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量刑标准
犯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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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应把传授犯罪方法罪与那些没有犯罪意图的落后言行、工作中的过错等加以区别。例如,讲低级庸俗的故事,散布不健康的语言与表演动作,写作或出版低级的作品,属于落后言行;在正常宣传工作中不慎扩散了一些犯罪方法,属于工作中的缺点错误。至于司法工作者在职务范围内讲述、剖析犯罪方...[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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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方面,任何传授犯罪方法的犯罪都是扩散犯罪方法、传授犯罪技巧,进而直接造成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这是本罪的直接客体;另一方面,根据行为人传授的不同性质的犯罪方法,被传授人可能实施各种不同的犯罪从而侵犯不同的社会关系,尽管本罪所可能侵犯的间接客体已...[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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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指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有独立的法定刑。传授犯罪方法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传授犯罪方法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故意把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至于被传授人是否接受,是否按照所传授的方法实施...[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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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立案标准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应当立案。[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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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301条第2款之规定,犯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从重处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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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 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零 一条第二款)。[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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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认定
罪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在客观表现方式上,构成本罪要求被引诱的未成年人参加的是聚众淫乱活动,如果不是聚众淫乱活动或奸淫行为不具有聚众性,如行为人引诱未成年人与自己进行淫乱活动,则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其次,从行为对象上区分,本罪的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如果行为人引诱成年男女参...[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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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的生长发育期和心理的逐步成熟时期,不象成年人那样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已确立,其意志薄弱,可塑性很大,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诱惑。如果他们参与有违社会道德准则的淫乱活动,不仅有害于其自身的身心...[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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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本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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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聚众淫乱罪的立案标准
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应当立案。[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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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聚众淫乱罪的量刑标准
犯聚众淫乱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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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聚众淫乱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 (公通字[200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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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聚众淫乱罪的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从犯罪客观表现方式上加以区分。本罪在客观方面最根本的表现是聚众淫乱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只是单个地并非聚众地与他人自愿进行两性活动的,如未婚男女之间偶尔发生的不正当男女性关系以及已婚男女间的通奸行为,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罪。实践中,对于多名妇女同时向行为人卖淫的,...[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