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刑法法律问答
-
刑事刑法
在法庭上被告人表示需要笔和纸记录怎么办?
答:应予提供,但出于安全考虑,不要提供日常使用的笔,可以在法庭常备些软笔。[ 详情 ]
-
刑事刑法
被告人是否可以坐着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吗?
答:被告人原则上应当站立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但如果遇到被告人有残疾或身体明显不适等特殊情况的,可以特别准许被告人“坐听”。[ 详情 ]
-
刑事刑法
申请新的证人到庭或重新鉴走怎么办?
答:如果被告人或辩护人在此提出申请,告知可以在法庭调查的举证质证阶段提出该申请。[ 详情 ]
-
刑事刑法
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怎么办?
答:如果不是法定必须有辩护人的情况,可以询问被告人是否另行委托辩护人,如果表示不另行委托的,则告知其自行辩护后继续开庭。如果表示另外委托的,则予以休庭,如果是法定必须有辩护人的情况,告知被告人另外委托辩护人或申请指定辩护人后予以休庭,[ 详情 ]
-
刑事刑法
被告人要求增加辩护人怎么办?
答:如果已经有两名辩护人,告知被告人依法最多只能有两名辩护人,不能再增加。如果只有一名辩护人,则告知被告人委托辩护人是其诉讼权利,如果坚持要增加,法庭将尊重其意愿,待其委托好之后择日重新开庭。被告人坚持则予以休庭,不坚持则继续开庭。[ 详情 ]
-
刑事刑法
已有指定辩护人,但当庭要求委托辩护人怎么办?
答:告知被告人已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可以为其辩护,但委托辩护人是其诉讼权利,如果坚持要委托,法庭将尊重其意愿,待其委托好之后择日重新开庭,被告人坚持则予以休庭,不坚持则继续开庭。[ 详情 ]
-
刑事刑法
被告人要求委托辩护人但家属未聘请怎么办?
答:告知被告人法院已转告其委托辩护人的要求,但其家表示不予聘请,现法院已为其指定辩护人。[ 详情 ]
-
刑事刑法
辩护人申请回避怎么办?
答:如申请回避的事由系法定事由的,立即休庭,报院长决定,同意或者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由审判长宣布并说明理由,必要时,也可以由院长到庭宣布,同时告知有权申请复议一次。如回避事由系非法定事由的,审判长当庭驳回申请,并不得复议,如果辩护人不听从驳回指令,反复以相同理由申请回避的,审判长可...[ 详情 ]
-
刑事刑法
辩护人提出管辖异议怎么办?
答:听取管辖异议的具体理由,理由成立的立即休庭,理由不成立的说明管辖依据后继续开庭,如果辩护人不听从继续开庭指令,反复以相同理由提管辖异议的,审判长可以警告、训诫辩护人,如果辩护人仍不服从指挥的,可以责令其退出法庭,[ 详情 ]
-
刑事刑法
被告人表示听不懂审判员说的话怎么办?
答:应当使用通俗化的语言进行解释,尤其是对申请回避的含义,可以直接表述为"如果认为审判员..….等人与繆付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从而影响该案公正审理的,可以提出理由要求调换人员”。[ 详情 ]
-
刑事刑法
被告人对收到起诉书的具体时间表示记不清或回答错误怎么办?
答:告知被告人根据本院起诉书送达回证载明的签收日期为*年*月*日,询问其是否有异议。[ 详情 ]
-
刑事刑法
被告人表示未收到起诉书怎么办?
答:可以向被告人出示起诉书送达回证,并询问送达回证上签名是否系其本人所签。[ 详情 ]
-
刑事刑法
被告人回答的身份、前科劣迹、拘留逮捕时间与起诉书表述不一致怎么办?
答:告知起诉书表述的情况,让被告人再次确认。如被告人坚持与起诉书表述不一致的,可以告知法庭后续将予以核实。[ 详情 ]
-
刑事刑法
是否可以在庭前核对被告人的身份等情况?
答:如果被告人人数较多,可以在庭前核对,但在庭审中应当予以说明。[ 详情 ]
-
刑事刑法
被告人到法庭即喊冤怎么处理?
答:立即予以制止,并告知被告人需要遵守法庭纪律,没有法庭准许不得随意发言,同时告知被告人即将进行庭审,可以在庭审中提出辩解。[ 详情 ]
-
刑事刑法
被告人需要戴戒具或穿囚服出庭吗?
答:应当形成被告人不戴戒具和不穿囚服出庭的习惯,万一遇到被告人戴戒具或穿囚服出庭的情况,可以指令法警去除被告人的戒具和囚服。被告人可能被判处重刑并具有较大危险性的,也可以戴戒具开庭,但一律不得穿囚服。[ 详情 ]
-
刑事刑法
开庭时言行举止应注意什么?
答:此时虽然尚未开庭,但旁听人员通常已经到庭,应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注意与控辩双方保持距离比如不要与公诉人、辩护人谈笑、窃窃私语、交流案情等,也不要打电话、玩手机、与合议庭成员聊天等。[ 详情 ]
-
刑事刑法
无法按时开庭怎么办?
答:如在原定的开庭时间无法准时开庭,需要主动向已到法庭人员说明情况,并了解原因,如果系辩护人或公诉人原因,应当要求迟到方在开庭时说明原因并致歉,如果系法庭自身原因,应主动说明原因并致歉。[ 详情 ]
-
刑事刑法
开庭前主要检查什么?
答:开庭前提前到达法庭,主要检查以下事项:证人等席位是否设置好;席卡是否摆放正确;录音录像及示证设备是否工作正常;需到庭人员是否按时到达;旁听人员有无证人等。[ 详情 ]
-
刑事刑法
什么时候召开庭前会议?
答:当遇到案情疑难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时,一般要召开庭前会议。当被告人或辩护人开庭前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并提供了相关线索或材料时,一般也应当召开庭前会议。[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桂林市委原书记周家斌受贿案一审宣判
- 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长山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
- 商标法施行四十多年迎来首次全面修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时,可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确认”
- 新修订的注册会计师法自二〇二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完善监管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 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
-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贵州省卫健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田艳受贿案一审宣判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