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民商法类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民商法类
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民商法类
无锡市车站地区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了加强车站地区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详情 ]
-
民商法类
西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民商法类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民商法类
甘肃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和处置,节约资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民商法类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详情 ]
-
民商法类
贵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合法权益和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民商法类
吉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加强雷电灾害防御,避免、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民商法类
吉林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了保证及时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民商法类
吉林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了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提高消防产品质量,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详情 ]
-
民商法类
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了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民商法类
拉萨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了加强本市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停车资源,满足市民停车需求,保障市区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民商法类
石家庄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民商法类
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民商法类
最新婚姻登记条例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婚姻登记条例是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而制定的。全文共六章二十二条。[ 详情 ]
-
民商法类
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昆明市人民政府2008年12月31日公布,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的《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同时废止。[ 详情 ]
-
民商法类
邯郸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加强本市民用机场净空和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保障航空器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详情 ]
-
民商法类
深圳仲裁委员会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深圳仲裁委员会管理办法》经深圳市政府六届七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4日公布。本办法共七章三十五条,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详情 ]
-
民商法类
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已经2017年9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2013年8月14日省政府公布的《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同时废止。[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 “两高一部”明确盗用身份证办手机卡银行卡等属于犯罪
- 证监会发布新版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这些行为属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出新规
- 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推动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
- 最高法发布互联网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 重庆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
-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将于6月23日开始网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 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怎么建?官方指南来了
- 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其与发包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能否支持?
- 处理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责任与侵权赔偿责任的竞合,是否可“兼得”?
- 个人之间劳务关系,因劳务受到人身损害的,应当如何处理?
-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以应当订立而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请求支付二倍工资,是否予以支持?
-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是否受仲裁时效限制?
-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再签订劳动合同,后续发生劳动纠纷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应否支持?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何掌握二倍工资的起算点?
- 对于未缴纳养老保险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如何计算?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