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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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本罪为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乞讨人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就应当立案予以追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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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本罪为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乞讨人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就应当立案予以追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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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本罪为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乞讨人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就应当立案予以追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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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认定
本罪与一般组织乞讨行为的区别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明确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将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将组织乞讨罪的规定与《治安管理处罚法...[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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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双重客体,组织乞讨不但侵害了残疾人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而且对社会正常的管理秩序也带来了混乱。其中残疾人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本罪的主要客体。国家为残疾人制定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虽然不很完善,但是基本上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但被组织以乞讨为生,是对其人格...[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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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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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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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62条之二的规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对组织者应当立案侦查。[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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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量刑标准
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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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认定
拐骗儿童罪与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我国《刑法》第262条第1款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实践中,很多不法分子首先拐骗一批未成年人,然后组织其进行违犯治安管理的活动。由于拐骗儿童罪的客体必须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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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在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及身心健康的同时,也侵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打击本款规定的犯罪行为,首先能够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权利免受侵犯、身心健康不受摧残,其次可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身心健康是本罪的主要客体,社会管理秩序是本罪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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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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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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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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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
1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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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据认定问题 1.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难。 这种举证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权利人的不配合。往往权利人对其拥有的商业秘密不愿提供作为证据,更不愿将技术信息送关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这就造成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证据上存在问题。 2.对行为人泄露的信息是...[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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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 ( 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 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依《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本条第 3 款之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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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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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著作权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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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6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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