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库
-
危害国防利益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之前,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一般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认定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 (二)冒充军人招...[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近年来,假冒军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屡有发生,且有发展趋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军队的信任和人民军队享有的崇高声誉,冒充军队单位和现役军人招摇撞骗,攫取非法利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他...[ 详情 ]
-
刑法术语
招摇撞骗罪(crime of cheating and bluffing)
招摇撞骗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七十三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量刑标准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一种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指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兵员管理秩序。建立正常的兵员管理秩序,保证部队满员,是完成作战、训练、战备、值勤等任务的需要。煽动现役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了国防法规定的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的义务,严重妨害了部队兵员管理秩序,削弱了部队战斗力,影响了部队完成各项任...[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以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或者军人家属、亲友确有困难,而写信劝说现役军人早日退出现役的,都不构成犯罪。 (二)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行为人煽动军人逃离部队后,又组织逃离部队军人实施其...[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立案标准
第九十一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煽动三人以上逃离部队的; (二)煽动指挥人员、值班执勤人员或者其他负有重要职责人员逃离部队的; (三)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 (四)发生在战时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九十二条...[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本条规定,犯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概念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刑法第373条),是指非军职人员明知对方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将其接收、聘用,情节严重的行为。[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七十三条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法律] 《兵役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九十二条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雇用一人六个月以上的; (二)雇用三人以上的; (三)明知是逃离部队的指挥人员、值班执勤人员或...[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认定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以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和情节严重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不知道雇用的是逃离部队的军人,或者明知雇用的是逃离部队的军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都不构成犯罪。 (二)区分本罪与窝藏罪的界限 l、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只是有偿地使用逃离部队的军人为劳动力...[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兵员管理秩序。建立正常的兵员管理秩序,是部队完成作战、训练、战备、值勤等各项任务的需要和保证。近几年来,有的个人和单位置国法军纪于不顾,煽动、唆使军人逃离部队。更为严重的是,有的行为人对部队要求协助逃兵返回的要求和劝告置若罔闻,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立案标准
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接送不合格特种条件兵员一名以上或者普通兵员三名以上的; (二)发生在战时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量刑标准
犯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详情 ]
-
危害国防利益罪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征兵工作的正常活动。国家根据兵役法的规定,征集应征公民到军队服役,并就征集对象的政治、身体、文化、年龄等条件和征兵工作程序作了明确规定,这是保证兵员质量,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需要。国防法规定:“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兵役工作,按照国...[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桂林市委原书记周家斌受贿案一审宣判
- 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长山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
- 商标法施行四十多年迎来首次全面修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时,可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确认”
- 新修订的注册会计师法自二〇二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完善监管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 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
-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贵州省卫健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田艳受贿案一审宣判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