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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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的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以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认定时,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不构成犯罪。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处罚。 (二)区分本罪与聚众扰...[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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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军事设施的保密制度,也侵犯了军事管理区的秩序。“军事管理区”,是指由国家根据军事设施的性质、作用、安全保密的需要和使用效能的要求而划定的采取比较严格保护措施的一定区域。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或者由军区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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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七十二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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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只要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的,就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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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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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之前,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一般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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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认定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 (二)冒充军人招...[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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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近年来,假冒军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屡有发生,且有发展趋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军队的信任和人民军队享有的崇高声誉,冒充军队单位和现役军人招摇撞骗,攫取非法利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他...[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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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招摇撞骗罪(crime of cheating and bluffing)
招摇撞骗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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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七十三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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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量刑标准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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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一种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指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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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兵员管理秩序。建立正常的兵员管理秩序,保证部队满员,是完成作战、训练、战备、值勤等任务的需要。煽动现役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了国防法规定的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的义务,严重妨害了部队兵员管理秩序,削弱了部队战斗力,影响了部队完成各项任...[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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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以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或者军人家属、亲友确有困难,而写信劝说现役军人早日退出现役的,都不构成犯罪。 (二)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行为人煽动军人逃离部队后,又组织逃离部队军人实施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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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立案标准
第九十一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煽动三人以上逃离部队的; (二)煽动指挥人员、值班执勤人员或者其他负有重要职责人员逃离部队的; (三)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 (四)发生在战时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九十二条...[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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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本条规定,犯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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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概念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刑法第373条),是指非军职人员明知对方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将其接收、聘用,情节严重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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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七十三条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法律] 《兵役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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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九十二条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雇用一人六个月以上的; (二)雇用三人以上的; (三)明知是逃离部队的指挥人员、值班执勤人员或...[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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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认定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以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和情节严重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不知道雇用的是逃离部队的军人,或者明知雇用的是逃离部队的军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都不构成犯罪。 (二)区分本罪与窝藏罪的界限 l、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只是有偿地使用逃离部队的军人为劳动力...[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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