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违反职责罪刑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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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违反职责罪
遗弃伤病军人罪的立案标准
2002年10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1条第27项规定: “遗弃伤病军人罪是指在战场上故意将我方伤病军人遗弃,情节恶劣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挟嫌报复遗弃伤病军人的; 2.指挥人员和救护人员在紧要关头或者危急时刻只顾保全自己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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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违反职责罪
遗弃伤病军人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战场救护秩序。我军的性质决定了军人不论职务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彼此应互相关心和爱护。在战场上实行救护制度,尽最大可能抢救每一个伤病军人是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中国人民解放军合成军队战场勤务条令》专门规定了“伤员救护”一节,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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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违反职责罪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是指负有救护治疗责任的军职人员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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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违反职责罪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文条】 本罪名是由《刑法》第445条规定的。该条规定:“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449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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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的立案标准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是指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行为。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是指根据伤病军人的伤情或者病情,结合救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医疗单位的医疗条件及当时的客观环境等因素,能够给予救治而拒绝抢救、治疗。凡战时涉嫌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的,应予立案。[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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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残,一般是指二等以上的残废。其他严重情节是指拒不救治,如遗弃病军人的主观动机恶劣的,拒不救治伤病军人多人或多次的,拒不救治重要伤病军人的,拒不救治伤病军人造成严重后果或...[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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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的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遗弃伤病军人罪的界限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与遗弃伤病军人罪都侵害了战时救护秩序,犯罪的对象都是我军的伤病军人,主观上又都是故意犯罪,犯罪主体也有相同之处,在定罪上 界限不易划清。其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有所不同。遗弃伤病军人罪是将伤病军人丢弃,使其不仅得不到...[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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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违反职责罪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战场救护秩序。在战场上实行救护制度,尽最大可能抢救每一个伤病员是医务人员的神圣职责。在战时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害伤病军 人的行为,违背战场救护的要求,会直接破坏战场救护秩序,伤害广大官兵的感情,削弱他们的战斗意志,损害部队的战斗力。在战时情况下...[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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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是指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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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违反职责罪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四百五十一条 本章所称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第四百四十六条 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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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战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故意造成无辜居民死亡、重伤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 (二)强奸无辜居民的; (三)故意损毁无辜居民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不满规定数额,但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是指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抢劫、抢夺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 战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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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聚众残害无辜居民、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首要分子,残害无辜居民多人的;掠夺无辜居民财物数额巨大的,残害无辜居民手段恶劣的,严重影响我军军事行动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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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的认定
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般情况下,军职人员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掠夺无辜居民财产的,就具备了本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本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按军纪处理。 区分本罪与抢劫罪、抢夺罪的界限 1、主体要求不同。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参加军事行为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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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战时群众工作秩序。我军历来有严格的群众纪律,任何时候都要保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残害无辜居民、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严重违反战时群众纪律,败坏我军的声誉,损害我国与战区群众的关系,破坏战时群众工作秩序,增加我军作战的困难,将对作战造成严重危害。 客观要件 本罪在...[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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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违反职责罪
私放俘虏罪的概念
私放俘虏罪,是指军职人员违反战场纪律,对被俘的敌方人员擅自放走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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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违反职责罪
私放俘虏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俘虏管理制度《中国人民解放军合成战场勤务条令》第148条规定,“不准擅自私放俘虏”。私放俘虏的行为直接侵害了我军的俘虏管 理制度,削弱了我军俘虏政策的威力,损害了我军的声誉,不利于消灭敌人有生力量,不利于及时获取敌方情况,使敌人的反动宣传有机可乘,导致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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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违反职责罪
私放俘虏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私放重要俘虏、私放俘虏多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要俘虏是指: (1)俘虏中的敌方中、高级军官; (2)掌握重要情报的敌方机要、保密、警卫人员; (3)为侦察敌情而专门抓获的俘虏; (4)掌握我军重要情况的俘虏人员等。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因收受贿赂或...[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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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违反职责罪
私放俘虏罪的立案标准
凡涉嫌私放俘虏的,应予立案。[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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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违反职责罪
私放俘虏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四百四十七条 私放俘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私放重要依俘虏、私放俘虏多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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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违反职责罪
私放俘虏罪的认定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界限。 俘虏也属于在押人员,而且这两种犯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是相同的,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l、犯罪侵害的客体不同。私放俘虏罪侵害的是俘虏管理秩序,而私放在押人员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监管秩序。 2、犯罪的对象不同,私放俘虏罪所私放的是战时被我...[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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