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违反职责罪刑法罪名
-
军人违反职责罪
遗失武器装备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条一、根据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遗失武器装备罪,必须具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的情节。所谓“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编造假情况欺骗组织或者嫁祸于人的;遗失的武器装备被敌人或者犯罪分子利用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遗失武器装备罪的立案标准
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遗失武器装备严重影响重大任务完成的;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遗失的武器装备被敌人或者境外的机构、组织和人员或者国内恐怖组织和人员利用,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遗失的武器装备数量多、价...[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遗失武器装备罪的司法解释
一、根据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遗失武器装备罪,必须具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的情节。所谓“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编造假情况欺骗组织或者嫁祸于人的;遗失的武器装备被敌人或者犯罪分子利用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二、根据刑法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在战时...[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遗失武器装备罪的认定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行为人遗失武器装备后是否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取决于是否具备“不及时报告”或者“其他严重情节”两个限制性条件。只有具备了这两个限制性条件之一,才构成遗失武器装备罪,否则应以违纪处理。 本罪与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法规竞合 本法对这两种犯罪的规定存在部分法规竞合关系,即丢...[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司法解释
-
军人违反职责罪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价值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 (三)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严重影响部队正常战备、训练、工作、生活和完成军事任务的; (四)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给军事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 (五...[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量刑标准
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出卖、转让的数量巨大,出卖、转让特别重要的房地产,因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而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认定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界限。这三种犯罪的对象都涉及到房地产,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应注意正确区分其界限。其主要区别是: 1、犯罪侵害的客体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侵害的是军队房地产的管理秩序,非法转让、倒卖土地...[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房地产管理制度。军队房地产是国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有资产不可缺少的有机整体。军队房地产权属由国家依法授予中央军委、总部所持有,任何人员、组织和部队不得擅自出卖、转让。近年来,由于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牟取本单位或者个人私利,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二条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是指负有直接责任的军人违反《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军队房地产管理和使用规定,未经有权机关借故依法审批,有偿或者无偿改变军队土地、房屋、国防工程设施、林木的产权关系...[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虐待部属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四百四十三条 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虐待部属罪的量刑标准
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虐待部属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虐待部属罪,是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或肉体上的摧残,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虐待部属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官兵一致是我军政治工作三大原则之一,尊干爱兵是我军光荣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虐待部属的行为违反了我军的宗旨,严重破坏了官兵关系和上下级关系,侵害部属的人身权利,损害部队的内部团结。所以,本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 ...[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虐待部属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 2.致使部属自杀的; 3.虐待三人以上,或者多次虐待部属的; 4.虐待伤病残部属的; 5.诱发案件、事故的; 6.导致部属一人多次逃离部队,或者二人以上逃离部队的; 7.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8.有其他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行为的。[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虐待部属罪的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军人构成的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两者的主要区别: 1、主体要件和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与被害人构成隶属关系的首长,犯罪对象则仅限于与行为人构成隶属关系的部属。故意伤害罪为一般主体,军职人员和一般公民均可构成,而且不要求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特定关...[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遗弃伤病军人罪的量刑标准
第四百四十四条 在战场上故意遗弃伤病军人,情节恶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遗弃伤病军人罪的认定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是区分本罪与玩忽军事职守罪的界限。 战场指挥人员犯遗弃伤病军人罪和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有相似之处。区分其界限,主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存在伤病军人。如果行为人明知存在伤病军人,且有条件抢救,却不履行职责组织抢救伤病军人,弃伤病军人于不顾,情节恶劣的,应以遗弃伤...[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遗弃伤病军人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四条的规定,遗弃伤病军人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场上故意将我方伤病军人弃置不顾,情节恶劣的行为。[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遗弃伤病军人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四百四十四条 在战场上故意遗弃伤病军人,情节恶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本条是关于遗弃伤病军人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构成本条规定之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在战场上故意遗弃伤病军人,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规定的“故意遗弃”,是指行为人...[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 “两高一部”明确盗用身份证办手机卡银行卡等属于犯罪
- 证监会发布新版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这些行为属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出新规
- 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推动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
- 最高法发布互联网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 重庆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
-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将于6月23日开始网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 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怎么建?官方指南来了
- 【第1210号】未经许可生产摩托车以及以燃油助力车名义销售摩托车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122号】喻江、李强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集合社会车辆对不特定的旅客招揽生意、拉客,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121号】欧敏、关树锦非法从事长途大巴客运经营案—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长途大巴客运经营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077号】李彦生、胡文龙非法经营案——如何认定刑法中的“国家规定”,经营有偿讨债业务宜否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
- 【第1057号】吴名强、黄桂荣等非法经营案——非法生产、经营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应如何定性
- 【第1043号】王丹、沈玮婷非法经营、虚报注册资本案——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公司与具备资格的公司合作开展证券咨询业务,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 【第1042号】翁士喜非法经营案—未经许可在城区违法搭建商铺并以招商为名收取租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021号】钟小云非法经营案—未经许可经营现货黄金延期交收业务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865号】曾国坚等非法经营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尚未达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追诉标准,但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达到非法经营罪立案追诉标准的,能否以非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