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
民事民法
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包括“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一“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宣告死亡的,根据民...[ 详情 ]
-
民事民法
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者组织么?
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者组织么? 答:完全可以的,但是继承人中如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应该给该继承人留有必要的份额,如果没有留足必要的份额,则该部分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 详情 ]
-
民事民法
遗产的管理人如何产生?
遗产的管理人如何产生? 答:1、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遗嘱管理人,即在遗嘱中指定了的遗嘱执行人为遗嘱管理人。2、没有遗嘱支持人的,继承人应该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3、继承人未推选的,有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4、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有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族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 详情 ]
-
民事民法
遗嘱的内容有涂改的地方,并且没有签字,该修改的部分是否有效?
遗嘱的内容有涂改的地方,但是没有立遗嘱人的签字,不确定是否是立遗嘱人修改的,该修改的部分是否有效? 答:如果能够证明是立遗嘱人修改的,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修改的部分是有效的,如果不能证明是其立遗嘱人自己修改的,那么该修改的部分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详情 ]
-
民事民法
被继承人立了一份遗嘱,想撤回、变更遗嘱,可以采取什么方式?
被继承人立了一份遗嘱,将房子留给了大儿子,后来觉得大儿子不孝顺,想撤回、变更遗嘱,可以采取什么方式? 答:可以通过订立撤回遗嘱,或者变更遗嘱形式;也可以重新订立新的遗嘱;可以通过出售该房产形式,或者将该份遗嘱销毁,或者写上该遗嘱无效等方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详情 ]
-
民事民法
有被继承人留下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还有公证遗嘱等多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
有被继承人留下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还有公证遗嘱等多份遗嘱,到底以哪份遗嘱为准? 答:如果内容不是相互抵触,各自有效;如果是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 详情 ]
-
民事民法
遗嘱是他人代书的,但是代书人是继承人之一,该遗嘱是否有效?
遗嘱是他人代书的,但是代书人是继承人之一,该遗嘱是否有效? 答:该遗嘱无效。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应该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而继承人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 详情 ]
-
民事民法
自己通过录音录像形式对身后的财产做出的处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自己通过录音录像形式对身后的财产做出的处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如果是自己通过录音录像对身后的财产做出的处理,如果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因为不符合录音录像遗嘱的条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 详情 ]
-
民事民法
遗嘱是打印的,具有法律效力吗?
遗嘱是打印的,具有法律效力吗? 答:要看情况的,打印遗嘱是遗嘱的法定形式之一,只要是符合打印遗嘱条件的,就是法律效力的,即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详情 ]
-
民事民法
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有遗嘱的,按照哪个办理?
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有遗嘱的,按照哪个办理? 答:应该优先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详情 ]
-
民事民法
什么是遗赠抚养协议?
什么是遗赠抚养协议? 答: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财产于死后赠与扶养人的协议。 遗赠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可遗赠财产的自然人,而扶养人必须是其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 详情 ]
-
民事民法
私生子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么?
私生子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么? 答:能。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三款“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详情 ]
-
民事民法
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怎样继承呢?
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怎样继承呢?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怎样继承呢? 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详情 ]
-
民事民法
哪些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哪些是第二顺数继承人?
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哪些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哪些是第二顺数继承人? 答: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详情 ]
-
仲裁审查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应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而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 详情 ]
-
赔偿救助
违法约定试用期,要支付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反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条款中的试用期满月工资,应理解为转正后的工资标准。[ 详情 ]
-
赔偿救助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经济补偿能否同时享受?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详情 ]
-
赔偿救助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还未到期,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不包括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详情 ]
-
法律问答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 详情 ]
-
法律问答
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 “法护美好人生 ‘典’亮品质生活”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 屈振年被公诉!曾采取不当方式阻止举报人检举揭发
- 携程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
-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吴运波、王建祥、孙立明、吴建平、田明有提起公诉
- 江苏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昊受贿案一审宣判
- 国务院: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
- 最高检挂牌督办13起重大涉黑恶案件,一体推进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
-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 新华网视评司法公开不能“匿名”,责任担当不可“隐身”
- 【第1210号】未经许可生产摩托车以及以燃油助力车名义销售摩托车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122号】喻江、李强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集合社会车辆对不特定的旅客招揽生意、拉客,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121号】欧敏、关树锦非法从事长途大巴客运经营案—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长途大巴客运经营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077号】李彦生、胡文龙非法经营案——如何认定刑法中的“国家规定”,经营有偿讨债业务宜否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
- 【第1057号】吴名强、黄桂荣等非法经营案——非法生产、经营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应如何定性
- 【第1043号】王丹、沈玮婷非法经营、虚报注册资本案——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公司与具备资格的公司合作开展证券咨询业务,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 【第1042号】翁士喜非法经营案—未经许可在城区违法搭建商铺并以招商为名收取租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021号】钟小云非法经营案—未经许可经营现货黄金延期交收业务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865号】曾国坚等非法经营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尚未达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追诉标准,但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达到非法经营罪立案追诉标准的,能否以非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