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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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抚养费纠纷案件诉讼费的收费标准如何认定?
答疑意见:给付抚养费诉讼请求虽涉及金钱给付,但根据其案件性质,不宜认定为财产性诉讼请求,而应按照非财产性诉讼请求处理。主要理由是:抚养费纠纷是指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引发的纠纷。抚养费纠纷的诉讼请求一般为要求父母双方或者父母一...[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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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男女双方未离婚,一方以子女名义主张分居期间的抚养费,应否支持?
答疑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上述问题涉及对该条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对此,应当注意以...[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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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合同
小微民营企业破产重整中,在没有外部投资人的情况下,能否在保留原股东部分权益的基础上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对破产企业进行拯救?
答疑意见:一般情况下,当企业资不抵债时,企业的净资产为负,股东的股权价值为零。在破产程序中,原则上应当遵循破产法上的“绝对优先原则”,即清偿顺位在前的权利人未获得足额清偿前,清偿顺位在后的权利人不能得到清偿,当企业债权人未获得全额清偿的情况下,企业股东不能享有任何权益,即股东权益...[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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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合同
民营企业的股东之间关系紧张,小股东向公司提出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要求,民营企业以该小股东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为由拒绝查阅,法院如何审查认定是否具有“不正当目的”?
答疑意见:实践中,一些民营企业内部治理存在不规范的情形,如何保护小股东的知情权以及保护到何种程度,事关民营企业的经营秩序。如果限制过多,有可能对小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等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如果不加任何限制,则可能对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损害民营企业及其他股东、债权人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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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合同
大型建筑集团与材料供应商(中小企业)约定“工程竣工验收且业主付款后支付材料款”,法院能否认定此付款约定无效,并视为“无明确付款期限”?
答疑意见:第一,关于约定条款的效力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2024〕11号,以下简称《批复》)第一条的规定,大型建筑集团与中小材料供应商约定“工程竣工验收且业主付款后支付材料款”属于《批复》适用的典型情形,...[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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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引渡案件中存在暂缓引渡情形的,是否应该作为判项之一?
答疑意见:根据引渡法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符合引渡条件裁定时,如果被请求引渡人因引渡请求所指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正在我国进行刑事诉讼或者被执行刑罚,即具有暂缓引渡情形,应当在裁定中予以说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核准裁定时,亦应在裁定中作相应说明。国务院在决定准予引渡时,可以同时决定是...[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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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在引渡案件中,如何审查引渡请求所指行为的追诉时效?
答疑意见:人民法院在审查外国向我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时,应当从以下两方面审查引渡请求所指行为是否已过追诉时效: 第一,是否超出请求国追诉时效期限。引渡请求书中需载明请求国关于追诉时效的法律规定和所指行为是否超出该国追诉时效期限的说明,据此作出判断。 第二,是否超出我国追诉时效期限。其一...[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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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在引渡案件中如何适用双重犯罪原则?
答疑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准予向外国引渡必须符合双重犯罪原则,即外国提出引渡请求所指行为依照我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在适用双重犯罪原则时应注意以下要点:一是,不要求引渡请求所指行为确实受我国刑事司法管辖,只需假定“该行为如果受...[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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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行为人为实施串通投标犯罪或者在实施串通投标犯罪的过程中,实施行贿、受贿或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的,是否数罪并罚?
答疑意见:司法实践中,部分行为人为实施串通投标犯罪或者在实施串通投标犯罪的过程中,另实施了行贿、受贿或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应当数罪并罚。理由如下: 其一,串通投标行为与行受贿等行为虽然存在交织,但并不必然牵连;行受贿等行为并非实现串通投标目的的必要手段,也并非串通投标产生...[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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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司法实践中,在认定串通投标犯罪中的违法所得时,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答疑意见:根据《标准二》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关于违法所得的认定,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刑事诉讼法第三百条规定:“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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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串通投标犯罪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疑意见:根据《标准二》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该条关于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是指因串通投标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损毁、消耗、减少的直接价值。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1)因串通投标行为造成中标...[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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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具体把握串通投标罪中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及依据?
答疑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标准二》)第六十八条关于串通投标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了三种情形: 一是数额模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需要...[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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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串通投标罪中的犯罪主体“投标人”“招标人”是否仅限于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答疑意见:招标投标法第八条规定:“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十五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而从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一条...[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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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串通投标罪的适用范围是否仅限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国家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行为人在民营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开展的招投标活动中实施串通投标的,是否构成本罪?
答疑意见: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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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离婚协议中,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的给付义务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能否对违约金进行调整?
答疑意见:一、离婚协议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给付义务约定的违约金条款的效力。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据此,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并未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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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没有其他成年近亲属可以担任监护人时,应如何处理?
答疑意见:如果当事人还没有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程序上应先中止离婚诉讼,告知当事人通过特别程序认定民事行为能力。在一方已经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需要由其配偶以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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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时是否可以向另外一方主张分居期间子女的抚养费?
答疑意见:从实体上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分居期间未尽到对子女抚养义务的,未...[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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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如何把握《纽约公约》第五条第一款(甲)项关于当事人无行为能力的认定问题?
答疑意见:《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为《纽约公约》)第五条第一款(甲)项规定第二条所称“协定之当事人依对其适用之法律有某种无行为能力情形”中的“行为能力”,不完全等同于我国国内法下的行为能力,还包括缔约人是否具有缔约能力在内。判断缔约人是否具有缔约能力,应当依对其适...[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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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电子商业汇票线上签收并选择“线下清算”后,承兑人未全部付款,持票人是否丧失对前手其他背书人的追索权?
答疑意见:票据属于文义证券,具有要式性、文义性,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票据上的记载为准。票据法第二十六条等多个条文体现了票据的要式性和文义性。坚持票据的文义性,有利于解决票据流通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简化流通方式,强化付款保证,提升融通安全。虽然电子票据产生于票据法颁布之后,...[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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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缓刑考验期限的起算日是判决生效之日还是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之日?判决生效之日至报到之日的期间,是否计入缓刑考验期限?
答疑意见:缓刑考验期限的起算日应当是判决生效之日;判决生效之日至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之日的期间,应当计入缓刑考验期限。主要考虑:其一,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据此,缓刑考验期限的起算日,应当是判决确定之日,而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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